团练副使
官名。唐朝始置,为团练使副职。五代沿置,后周世宗显德五年(958) ,定为准从六品。宋朝常用以安置贬降官员,无职掌,哲宗元祐(1086—1094) 中定为从八品。辽朝诸州或置,为团练使司副长官。
武官名。唐始置,为团练使的副职。宋代为武散官,无职掌,亦无固定员额,常用以安置贬降官员,辽时为团练州的副长官。参见“团练使”。
官名。唐朝始置,为团练使副职。五代沿置,后周世宗显德五年(958) ,定为准从六品。宋朝常用以安置贬降官员,无职掌,哲宗元祐(1086—1094) 中定为从八品。辽朝诸州或置,为团练使司副长官。
武官名。唐始置,为团练使的副职。宋代为武散官,无职掌,亦无固定员额,常用以安置贬降官员,辽时为团练州的副长官。参见“团练使”。
唐代由吏兵二部尚书主持的铨选,见“三铨考试”。
官名。三国魏置,八品。隶太子詹事。官名,也称文学摘句郎或东宫文学摘句郎。三国魏置,属太子詹事,八品,掌文学摘句。
县的等级之一。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一等,相当于唐代的“赤县”,参见该条。金制为赤、京、剧、次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即诸京附郭的县,次于中都附郭的赤县。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材,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主官有提举一人,达鲁花赤一人监之;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司吏六人。
爵位制度。指王、公、侯、子四等,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 (404) 废伯、男而置。后复设伯、男。
官名。又称“小耤臣”。殷商置。《甲骨文合集》第五六○四片: “已亥卜, 令耤臣。 ”
僧号。清朝驻京喇嘛之称。分为七等:掌印札萨克大喇嘛与副掌印札萨克大喇嘛各一人,札萨克喇嘛四人,达喇嘛十七人,副达喇嘛四人,苏拉喇嘛十九人,教习喇嘛六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德木齐三十一人,格斯贵五十
官名。唐德宗贞元八年(792)罢校理官而置,二员,从九品上。宪宗元和二年(807)复校理官而罢之。
官名。参见“左宗人”。
西汉时郡国常派遣郡丞、国长史上计于朝廷,称为上计使者。参见“上计掾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