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案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谓之堂案。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谓之堂案。
唐武则天所设的近侍机构,见“控鹤府”。
陆海空军官佐等级中的初等。北洋政府始置,分为上尉、中尉、少尉三级,以下还有准尉一级。国民党政府沿置。
清代对文武官的考察,均以四格叙其功劳,文官的四格指才、守、政、年。才指知识、才干;守指操守、品德;政指政绩、治行;年指年龄、资历。每格又有三等之分。参见“考察”。武职的四格,参见“军政”。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副长官。宣统三年(1909)置。每局一或二人,由本局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掌协理全局事务,议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权。
官名,汉置,为丞相属吏。丞相府分曹办公,每曹长官为掾,掌曹事,副长官为属,佐掾掌曹事。《汉书·严延年传》:“其父为丞相掾,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后为丞相掾,复擢好畤令。”
见“特授”。
官名。春秋战国已有其称,初泛指学者,战国末年齐、魏、秦等国置为职官。秦、西汉初充当皇帝顾问,参与议政、制礼,典守书籍,秩四百石,秩虽卑而职位尊显。设仆射为之长,名义上隶太常。秦始皇时有七十余人,二世时
官名。南齐置。统带宿卫军兵。《南齐书·倖臣·纪僧真传》:“出为建武将军,建康令。还除左右郎将,泰山太守。”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遗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参见“遗人”。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遗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邦国的委积,以待凶
官名。隋文帝初始置,为尚书省都官曹所辖刑部曹长官,从五品,相当于后代郎中。开皇三年(583)改都官曹为刑部,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侍郎一人,正四品,为刑部副长官,协尚书同掌部务。改原头司刑部侍郎为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