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官
县特设官名。三国蜀都安县置。《水经注》引《益州纪》说: “江至都安县,堰其右,检其左。诸葛亮以此堰农本,国之所资,以征丁千二百人主护之。有堰官。”
县特设官名。三国蜀都安县置。《水经注》引《益州纪》说: “江至都安县,堰其右,检其左。诸葛亮以此堰农本,国之所资,以征丁千二百人主护之。有堰官。”
1、明清两朝的监狱或拘留所的俗称。2、在明清两朝,指衙役或衙值班的地方。州县临时关押人犯的牢房。班房本为州县衙役办事之处,清代州县管辖的轻罪人犯及干连佐证,经批准取保候审者, 为防止延误, 往往暂拘于
官名,汉初置,主管国家财政、计算出纳。典校郡国簿书。《史记·张丞相列传》:“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主计四岁……领主郡国上计者。”注:“文颖曰:能计,故号曰计相。”官名。汉代设置,为丞相属官。萧何为相
传舍小吏。《后汉书·光武帝纪》: “光武乃称邯郸使者,入传舍。传吏方进食,从者饥,争夺之。”官名,掌管传舍的小吏。参看“传舍”条。
宫中女官名。隋文帝时置,员额三人,为尚宫的属官,掌琮玺器玩。
官署名,即群牧所。金置,掌群牧之事。其官有提控诸乌鲁古(正四品)、使(从四品)、副使(从六品)、判官(正八品)、知法(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诸群牧所》。
官名。① 初为临时设置的使职。唐肃宗以战事费多,乾元二年(759) 以吕諲为兵部侍郎、平章事充勾当度支使,德宗贞元五年(789) 窦参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度支使,掌计度天下军资粮仗之用。顺宗永贞元年(
官名。秦置。入汉因之。属廷尉,秩千石。东汉省。参见“廷尉左监”。官名,秦汉皆置,俸千石,掌逮捕审判罪人。东汉省右监而留左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志二·廷尉》。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各科设科主任一人,综理各科教务,由院长聘任。如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即分设文科、理科主任各一人,分别综理文科、理科教务。其下再分若干学系。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为征讨高丽、女直、渤海大延琳都曾设过东征都统所,统领东征兵马。亦称“东面行军都统所”、“东路行军都统所”。
官名。见“公府法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