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本部章奏、电报、电话、报告、司员功过簿册及一切杂项事务。辖文牍、庶务二科。置郎中一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二人。三十二年,司撤,事归民政部。官
官名。宋朝侍卫亲军马军司置一人,位在副都指挥使下。南宋时,定为从五品。每军亦置,位在军都指挥使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场人下士二人,管理农圃以种植瓜果菜蔬。北周依《周礼》置掌圃中士,正二命;掌圃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京畿卫戍司令部”。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 置,以赐在学选人,正九品。
文书名。亦称回批。清朝的一种回执。凡有解银到京,接收衙门验收后,在限期内给予押解委员批回,以表示解到无误; 过期不给,照例参处。今存军机处档案中,尚有回批簿,即给发回批之底簿。
官署名。① 明清地方征税机构。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局。府称局,县称司。设从九品大使一人,典商贾,侩屠,杂市之常征,汇于府州县。清朝沿置,征纳地方店铺牙贴契税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官名。北魏置。《元诠墓志》: “(诠)少袭王爵,加征西大将军,寻拜光爵。又以本官领太子中庶子及皇居从御。“(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六○)。
①官署名。唐朝京都园苑监之一,掌苑内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置监、副监各一员,丞二员。高宗显庆二年(657) 改名东都苑北面监。②官名。唐朝京都园苑青城宫长官,置一员,从六品下。高宗显庆二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