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禄
官名。汉朝西域乌孙等国置之。
汉时西域乌孙国设此官。《汉书·西域传·乌孙国》:“相,大禄,左右大将二人,侯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监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骑君一人。”“昆莫有十余子,中子大禄强,将众万余骑别居,大禄兄太子,太子有子曰岑陬,太子早死,谓昆莫曰:‘必以岑陬为太子。’昆莫哀许之。大禄怒,乃收其昆弟,将众叛。”据此可知,大禄为显官,位在国君下,诸大将上,掌武事。
官名。汉朝西域乌孙等国置之。
汉时西域乌孙国设此官。《汉书·西域传·乌孙国》:“相,大禄,左右大将二人,侯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监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骑君一人。”“昆莫有十余子,中子大禄强,将众万余骑别居,大禄兄太子,太子有子曰岑陬,太子早死,谓昆莫曰:‘必以岑陬为太子。’昆莫哀许之。大禄怒,乃收其昆弟,将众叛。”据此可知,大禄为显官,位在国君下,诸大将上,掌武事。
官署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同治三年(1864)设。掌管对美利坚、德意志、秘鲁、意大利、瑞典、挪威、比利时、丹麦、葡萄牙等国交涉事务。光绪二十七年(1901)并入外务部。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
汉朝官员对上级长官陈述意见的呈文。《汉书·朱博传》: “文学儒吏时有奏记称说云云。”
官制用语。唐宋考察流内官的标准之一。以“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唐代考课之制,在品德方面的普遍要求有四条,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合称四善。宋代与金代考课在品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位于京师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为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设监督一人管理。下设大吏四人,小吏八人等员分办馆务。另设捕盗章京一人,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专司保护蒙古人
官名。简称湖广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湖广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湖广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湖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
官名。北宋置,蔡河拨发一人,以朝臣或三班使臣充任; 江南、两浙、荆湖拨发,以三班使臣充任。掌拨发纲运。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皇弟皇子府、嗣王蕃王府、庶姓公府、庶姓持节府僚属。梁自七班至三班,陈自六品至九品,随府主地位而定。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 诸督府亦增置。
僧号。清朝驻京喇嘛之称。分为七等:掌印札萨克大喇嘛与副掌印札萨克大喇嘛各一人,札萨克喇嘛四人,达喇嘛十七人,副达喇嘛四人,苏拉喇嘛十九人,教习喇嘛六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德木齐三十一人,格斯贵五十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以学士年高者为之,掌判院事。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香山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