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安徽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
见“都军头”。
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掌看管违警人犯,查验人犯、物件等事。设巡官、巡长、巡警等员。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唐以后对六部侍郎之别称。因尚书称卿,侍郎次之,故曰卿贰。又称“贰令”。侍郎别称贰卿。尚书为卿,故侍郎称贰卿。《旧五代史·职官志》天成三年敕:“累陟贰卿。”参看“侍郎”、“尚书”条。
① 流外官的等级制度。西魏废帝元钦三年(554)置,北周沿之。《周书·文帝纪下》:“三年春正月,始作九命之典,以叙内外官爵。以第一品为九命,第九品为一命。改流外品为九秩,亦以九为上。”隋文帝开皇元年(
官职名。明朝太常寺置。弘治七年(1494)始设,以太常寺增卿一人、少御一人,专职提督诸馆事。嘉靖 (1522—1566) 中,裁卿,只设少卿一人。官署名。明置,掌译书之事。自永乐五年,外国朝贡,特设蒙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四品。
官名。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改紫宸殿学士置。除特恩外,非曾任执政者不除。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三品。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官名。观文殿本为隋炀帝时殿名。宋初为文明殿学士,庆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