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乐署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由昭和署改立,掌音律,秩正六品,隶礼部仪凤司。皇庆元年(1312),升从五品。置署令、署丞、管勾各二员,协音、协律各一员。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改昭和署为天乐署,掌管河西乐人。其官有令、丞、管勾等。见《元史·百官一·礼部·天乐署》。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由昭和署改立,掌音律,秩正六品,隶礼部仪凤司。皇庆元年(1312),升从五品。置署令、署丞、管勾各二员,协音、协律各一员。
官署名。元武宗至大四年,改昭和署为天乐署,掌管河西乐人。其官有令、丞、管勾等。见《元史·百官一·礼部·天乐署》。
官名。北魏置。掌管与南朝接壤地区少数民族的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官名。十六国西凉置。《晋书·凉武昭王李玄盛传》: “(李暠以)张条为牧府左长史,令狐溢为右长史。”为州牧府主要僚属,参议军政事务。参见“牧府”。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7),置司武昌路(今湖北武汉),监治武昌、岳州等路。二十五年,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
明朝对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官名。明清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掌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予参朝廷大议等事。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监狱名。宋置,由侍卫亲军马军司主管,拘禁该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
官名。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置一员,正三品,总其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
官名,汉朝郡守或县令属吏,掌时节禁忌及祭祀事。简称“时曹”,参看“时曹”条。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内殿崇班置,为武臣阶官,正八品。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为散阶称号,封赠正八品武职。五十一年,改奋武校尉。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内殿崇班为修武郎,秩正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或其他职),并得同时减俸;非经两年,不得进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