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辟
皇帝的称谓。《汉书·五行志》:“天子曰天辟。”
皇帝的称谓。《汉书·五行志》:“天子曰天辟。”
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掌水利事务。官名,汉置,属左冯翊,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有丞一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名。北魏置,六品上,为中军将军的属官。见《魏书·官氏志》。
官署名。清末设置,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参见
官名合称,即左平和右平,为廷尉属官。汉置,掌刑法审判。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东汉沿置,左右平各一人,掌平决诏狱。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二·廷尉》。
官名。元朝置,县衙和录事司各设一员,为首领官。掌衙门文书事务和管辖吏员。由路府州县司吏考满充任,一般可升为吏目。明朝沿置,为各县首领官,未入流。掌出纳文移。凡县不设县丞或主簿,则领丞、簿职,掌粮马、捕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乡设一人,掌本乡事务,下设乡正上士、乡正中士以佐其职。领州长上士、州长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秦置汉因之,为郡太守的佐官,掌诉讼审判事。《秦桧要订补》:“《通典》引《汉官旧仪》:汉承秦制,郡置太守治民,断狱都尉治狱,都尉治盗贼、甲卒、兵马。则是郡府有二尉,与他处所引异。故《通典》又云: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司稼下士八人,掌观察研究农田的土质及适合农作物的品种以教民,并调节民食。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农上士一人,正三命;司农中士一人,正二命。《唐六典》谓其依《周礼》之制,“掌
一说为官名,即“左师”,西周置。一说指朝王时百官所站立的行位,即指在王左立之“三左”。又一说认为指大师之在(王)左者。武官名。西周设置,《师》说:“王乎
官名。初属少府。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后属水衡都尉,有两丞。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御羞为地名,在蓝田,土地肥沃,多出御物可进贡者。御羞令即主其事。东汉省。官名,汉置,属水衡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