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仆丞

太仆丞

官名。秦、汉、魏、晋、南朝为太仆副贰,协掌车舆马政,管理本署事务。西汉员二人,秩千石。东汉员一人,秩比千石。魏、晋沿之,七品。南朝宋七品,梁三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增置少卿为太仆之副,丞居其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七品。北齐置太仆寺,以卿、少卿为长贰,丞参领寺务,地位渐轻,七品。隋员三人,正七品; 唐员四人,从六品上。掌勾检稽失,判本寺日常公务。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司驭丞、司仆丞,旋各复旧。北宋前期置为寄禄官,用以表示品级俸禄,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成为职事官,正八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辽朝南面官有之。元朝员二人,从五品。明初置员四人,后增至十二员,又减为三员,分领各地马政及管理库藏,正六品。北齐以来,亦称“太仆寺丞”。


官名,俸比千石,佐太仆卿掌车马。参看《太仆卿》条。

猜你喜欢

  • 左司政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

  • 礼科给事中

    官名。明清礼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六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一人。又,南京礼科亦设一

  • 宗人府空房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专门关押、圈禁有罪宗室。设司官二人、笔帖式四人,由府堂官派充。特殊监狱名。清代为优待宗室犯罪者而设,俗称高墙。清代宗室犯罪,轻则折罚,徒罪以上则责惩而加圈禁,监禁在宗人府下

  • 虞部侍郎

    官名。隋朝尚书省工部虞部司长官,置一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虞部郎。官名。隋尚书省工部有此官,掌山泽苑囿等。见《隋书·百官下·尚书省》。

  • 都录事

    官名。南朝梁置,郡属官,总掌文簿。与太守甚亲近,常主管众务。北齐诸州亦置。州门下吏名。北齐置,见“州录事”。

  • 小学博士

    学官名。掌教授小学生经义。十六国后赵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 (494) 迁都洛阳,立四门小学,置四门小学博士,亦称四门博士或小学博士。九品上。世宗永平元年 (508),大选儒生,以为小学博士,员四十

  • 五官灵台郎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 (702)改天文博士为灵台郎,肃宗乾元元年 (758) 加号五官灵台郎,员五人,正七品下,掌天文气象观测及教习之事,隶司天台。辽朝为司天监属官,南面官。明钦天监亦置,从七品,掌

  • 职金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职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掌理有关金、玉、锡、石、丹砂、空青的戒令。北周依《周礼》之制置职金中士、正二命;职金下士,正一命。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

  • 省尚书事

    参与审核评议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三国吴置,地位略低于“录尚书事”、“平尚书事”,亦宰相之任。《三国志·是仪传》: “迁偏将军,入阙省尚书事,外总平诸官,兼领辞讼。”西晋惠帝时曾令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

  • 宝广局

    官署名。清朝广东之铸钱局。顺治四年(1647)置局,乾隆三年(1738)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同知、通判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