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
官名。周朝有医师,掌管医药方面的政令。秦汉有太医令丞,也掌管医药;汉初属太常,后改属少府。魏晋南北朝也都设此官。梁称侍御师,后魏称太医博士。隋有太医署令,唐朝不变,下属有医、鍼、按摩等博士。后来称给皇室看病的医生为太医或御医。
太医,在隋唐两朝属太医署,在宋朝属太医局,在元朝属太医院,明、清不变。见《通典·职官七》、《续通典·职官七》。
官名。周朝有医师,掌管医药方面的政令。秦汉有太医令丞,也掌管医药;汉初属太常,后改属少府。魏晋南北朝也都设此官。梁称侍御师,后魏称太医博士。隋有太医署令,唐朝不变,下属有医、鍼、按摩等博士。后来称给皇室看病的医生为太医或御医。
太医,在隋唐两朝属太医署,在宋朝属太医局,在元朝属太医院,明、清不变。见《通典·职官七》、《续通典·职官七》。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见“刀笔吏”。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副主官。分理诸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未入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中沿设,一人,亦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宋朝尚书内省二十四司诸典、掌统称。典即指典记、典言、典簿、典闱、典籍、典乐、典宾、典赞、典宝、典衣、典饰、典仗、典膳、典酝、典药、典饎、典设、典舆、典苑、典灯、典制、典珍、典彩、典计、典正,掌即指掌记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为察言司长官,二人,掌受四方章奏。寻罢。
长公主的简称。《汉书·外戚传上·孝昭上官皇后》:“有诏外人侍长主,长主内周阳氏女,令配耦帝。”《宋史·公主传》:“长主寿考如此,乃仁宗皇帝四十二年深仁厚泽,是以钟庆于长主。”参看“公主”、“长公主”条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置,《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文学师四人,位次文学掾,掌教授经学。
即“东宫二将”。
参见“荫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