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吏目
官名。明、清太医院所属之医官。各精一科,专为皇帝、后妃等治疗疾病。明洪武十四年(1381)设,一人,从九品。隆庆五年(1571)定设十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三十人,后为二十六人,皆汉员。七品、八品各十三人。由医士升补。
伎术官。明清置,属太医院,掌医疗之事。明制秩从九品,初设一人,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定设十人。清制员额二十六人,初由各省选派,经太医院考选补用,后改由医士升任。
官名。明、清太医院所属之医官。各精一科,专为皇帝、后妃等治疗疾病。明洪武十四年(1381)设,一人,从九品。隆庆五年(1571)定设十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三十人,后为二十六人,皆汉员。七品、八品各十三人。由医士升补。
伎术官。明清置,属太医院,掌医疗之事。明制秩从九品,初设一人,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定设十人。清制员额二十六人,初由各省选派,经太医院考选补用,后改由医士升任。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太常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仁宗康定元年(1040),令兼领礼院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太常卿为太常寺长官,遂罢。
官名。见“孔目”。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始置,管辖行在宗子,设权主管一人领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射鸟。《周礼·夏官》: “射鸟,氏掌射鸟。祭祀,以弓矢驱鸟鸢。凡宾客、会同、军旅,亦如之。射则取矢。矢在侯高,则以并夹取之”。官名。周设此官,掌射鸟。《周礼·夏
官名。清朝都察院属官。初,十五道中仅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西、陕西六道授给印信,其掌印者称掌道,一般监察御史称协道;湖广、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八道为不给印的空衔坐道,由六道掌道
见“收掌”① 。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太宗太平兴国二年 (977),分为东、西八作副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
参见“十明将军”。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矿部,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农矿部组织法》规定,职掌如下: 一、矿业之监督保护及奖进事项;二、矿权之特许及撤销事项;三、矿税之核定及征收事项;四、矿业诉愿及争议事项;五、矿务
官名。金代设此官,掌宿卫。《金史·兵志·禁军之制》:“于侍卫亲军四猛安内,选三十以下千六百人,骑兵曰龙翔,步兵曰虎步,以备宿卫。五年,罢亲军司,以所掌付大兴府,置左右骁骑,所谓从驾军也,置都副指挥使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