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典录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名。元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置, 为京城侍卫军之一,属枢密院。掌宿卫扈从,并兼屯田事务。国有大事则调度之。秩正三品,以都指挥使为主官,员额三人;下设副都指挥使二人,秩从三品,佥事二人,秩正四品
即“忽鲁”。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次长充任。典试委员八人(半数常任),由司法总长遴选,临时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人二,由司法总长遴选派充。再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笔试用两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宫门中士佐官,员一人,正一命。
关吏名。南朝置。《隋书·食货》:“又都西有石头津,东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察禁物及亡叛者。其获炭鱼薪之类过津者,并十分税一以入官。”
女官名。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属女绣锦营,官阶为职同总制。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宫局,掌宫闱管钥。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宫局。掌宫闱管
武官名。辽置,见“诸指挥使司”。
官名。亦称“乌里雅苏台将军”。清朝派驻乌里雅苏台之最高行政长官。雍正九年(1731)设,统辖外蒙古唐努乌梁海、喀尔喀之土谢图汗、赛音诺颜、车臣汗、札萨克图汗四部及所附额鲁特、辉特二部之官族、军务、财赋
满语官署名。汉译为“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