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祝署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常寺,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事,有令、丞。隋朝太常寺沿置,有令一员、丞一员,又有太祝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署,而留太祝八员属太常寺。
官署名。北齐置,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其官有令、丞。隋朝初期也置太祝署,炀帝即位后罢署及令丞,只留太祝员八人,属太常寺。见《隋书·百宫中、下》。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常寺,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事,有令、丞。隋朝太常寺沿置,有令一员、丞一员,又有太祝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署,而留太祝八员属太常寺。
官署名。北齐置,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其官有令、丞。隋朝初期也置太祝署,炀帝即位后罢署及令丞,只留太祝员八人,属太常寺。见《隋书·百宫中、下》。
官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职官。咸丰十一年(1861)设。分为四种:总办章京,满、汉各二人,掌承发庶务、帮办章京,满、汉各一人,掌赞佐总办之职。章京,满、汉各七人; 额外章京,满、汉各八人; 掌各股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院内事项。
官名。西周置。掌理郊鄙。《恒簋铭》: “命汝更口克司直鄙。”
官名。同“吴人”。西周置。“虞”,春秋战国沿置,多称“虞人”。掌山泽、苑囿之官。《左传·昭公二十年》: “齐候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国语·周语中》: “虞人入材。”韦昭注: “虞人,掌山泽之官
官名。北魏置。授予沙门。《魏书·释老志》: “帝后幸广宗,有沙门昙证,年且百岁,邀见于路,奉致果物,帝敬其年老志力不衰,亦加以老寿将军号。”
官名。元朝置。释教总制院长官,例由国师推类,掌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
官署名。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官署名。明置,掌税收、税契。在府称司,在县称局。见《明史·职官四·税课司》。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文书名。上行文。清朝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下达的指示和命令的统称。谕和旨的具体区别是: 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称“谕”,亦称”“上谕”; 对臣僚奏请批示的意见,或令人传达的某项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