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本
文书名。上行文。用于臣下对皇帝。明朝规定,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如乞恩、认罪、缴敕、谢恩等。以及军民人等陈情、建言、申诉各事,俱用之,不加印。(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题本”。)清初沿用,明定,凡私事用之,不准盖印。然实际执行中并不十分严格。乾隆十三年(1748)以后废止使用,公、私事俱用题本。
文书名。上行文。用于臣下对皇帝。明朝规定,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如乞恩、认罪、缴敕、谢恩等。以及军民人等陈情、建言、申诉各事,俱用之,不加印。(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题本”。)清初沿用,明定,凡私事用之,不准盖印。然实际执行中并不十分严格。乾隆十三年(1748)以后废止使用,公、私事俱用题本。
官名。清末置,属典礼院。掌管筵宴,备办祭品,稽核各项典礼应用的酒醴、牲牢、庶羞等。所属有佥事、录事若干人。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调查中外商情,促进对外贸易。设局长、副局长为正副长官;中西文秘书各一人,分掌机要文件及长官交办事务。局内分设四处:总务处,掌文书的撰拟与收发、保管,印信的典守,职员成
官署名。辽始置于道宗咸雍四年(1068),设统军使、都监等职。金初沿置,天德二年(1150)升为招讨司,又称东北路招讨司,迁治所于泰州(今黑龙江泰来县塔子城,一说故城在今吉林洮安县四家子村古城)。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立大元兴规运提点所,置官五员。三年,改为都司,秩正四品,隶隆祥使司。掌营缮工程。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参见“荫监”。
官名。南朝宋门下省、梁中书省置。北朝北魏尚书诸司、北齐门下省亦置。北齐员八人。隋文帝时为太子官,门下坊、典书坊各置四人。开皇十四年 (594) 诸省各置主事令史员。炀帝大业三年(607)定令,诸司主事
官名。掌郊庙祭祀杂役。三国魏置,隶太常属官太庙令,八品。两晋、南朝沿之。北魏分太常斋郎与祀官斋郎,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前者为从七品中,后者九品中。唐朝太常寺置太庙斋郎(后归宗正寺)一百三十人,
官署名。①西魏、北周管理川泽、堤防、桥梁、渔业、舟舰运输的官署。隶冬官府。设中大夫为长官,小司水下大夫、小司水上士为属官。辖典壅上士、掌津中士、舟工中士、典鱼中士、典彘中士等。②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
杂任职名。唐制于太常寺两京郊社署置二人,掌祭祀时酌罍水以洗爵。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礼宾院由鸿胪勾当检校。代宗永泰二年(766) 宦官鱼朝恩加内侍监、判国子监事,充鸿胪礼宾等使,主礼宾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