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荐赏功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右选置,掌武臣奏荐、酬赏军功。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尚书右选置,掌武臣奏荐、酬赏军功。
官名。南朝陈置,参预史事的修撰,多以他官兼领。《陈书·阮卓传》:“转翊右记室,带撰史著士。迁鄱阳王中卫府录事,转晋安王府记事,著士如故。”
郡守的府第。唐韦应物《答崔都水诗》:“郡斋有佳月,园林含清泉。”白居易《送唐州崔使君侍亲赴任》诗:“唯虑郡斋宾友少,数杯春酒共谁倾。”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统领祗候郎君。下辖左、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 置详稳、 直长、 闸撒狘、 拽剌等职。辽著帐郎君院分司之一。其官有祗候郎君班详稳、祗候郎君直长、祗候郎君闸撒狘,统领所
官名。三国蜀置。董恢以此职副昭信校尉费祎使吴。见《三国志·董允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官名,三国蜀置,为出使他国时官职身份。《三国志·蜀书·董允传》:“恢年少官微,见允停出,逡巡求去,允不许。”注:
官名。东晋置。掌边境氐族事务。杨佛嵩以平远将军任之。见《晋书·姚苌载记》。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股长的副职,见“税务处”。
文书名。清朝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至道光十九年(1839)始定: 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
官名。即比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比部员外郎。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均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调节核定乡遂公邑有关土地之各项赋税及力役之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役上士,正三命;司役中土,正二命。《隋书·食货志》说:“司役掌力役之政令。凡
官名。汉朝为右校令副贰,秩三百石。西汉成帝阳朔三年(前22)省,东汉复置。隋、唐为将作监右校署次官,置三员。隋从九品,唐正九品下。参见“右校令”、“右校署”。官名,秦汉皆置,为右校令之副,佐右校令掌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