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守备

守备

官名。①明朝南京官。永乐十九年 (1421)设,一人。隶南京兵部尚书,以公、侯、伯充任。节制本区各卫所,兼领中军都督府事。掌南都一切留守、防护之事。②明朝镇守地方之武官。设于总兵之下,无品级,无定员。或各守一城一堡,或协同主将同守一城,地位在游击将军之下、把总之上。③清朝绿营军官,即“”之最低级统兵官。位于都司之下。初制正四品,康熙三十四年 (1695) 定为正五品。管理营务,职掌粮饷,属提督、总兵管理。又有充参将、游击中军官者。水师中亦设。此外,尚有卫守备、土守备等名目。详见各条。


官名。1、南京守备。明初建都南京,设守备,负责江防等事,兼领中军都督府事。以公、侯、伯担任。还有协同守备,领五府事,以侯、伯、都督担任。见《明史·职官五·南京守备》。

2、边防守备。明代边防镇戍将校分五等,一叫镇守,总镇一方;二叫协守,协同主将镇守一方;三叫分守,独镇一路;四叫守备,自守一城一堡;五叫备倭。见《明史·职官一·兵部》、《明史·职官五·总兵官》。

3、营守备。清代绿营设守备,掌领营兵,位在都司之下,为五品武官。

4、卫守备。漕运总督所属各卫分设守备,统率运军领运漕粮。

5、土守备。四川、云南、甘肃等省土官也设守备,称土守备。见《清史稿·职官四》、《清会典·兵部》。

猜你喜欢

  • 内阁饭银处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又称饭银库,专掌饭银的收支。内阁的饭银由各省总督、巡抚及布政使咨送,以充内阁官员餐食费用。分配的数额是大学士每日银三钱,以下官员依次递减,至中书每日银六分。

  • 制敕院

    官署名。宋朝中书属吏堂后官以下官吏办公场所。

  • 司巫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巫中士二人,为巫官之长,总群巫之事。巫者,指祷鬼神而替人治病消灾、请福、免祸为业的人。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巫中士,正二命;司巫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太祝下大夫。

  • 大尉

    现军衔。尉官的最高一级,其职一般为营长。

  • 羊车小史

    杂任职名。唐置,属乘黄署,掌驭羊车。参见“乘黄署令丞”。

  • 职方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职方司。明清兵部四司之一。掌理各省之舆图、武职官之叙功、核过、赏罚、抚恤及军旅之检阅、考验等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

  • 盐务分司

    官署名。明、清分管督察盐场之机构。明朝设十四处,隶于都转运盐使司下,分别以运同、运副、运判司之。掌督查各场仓盐课司,以总于都转运使,共奉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之政令。清朝沿设,隶于都转盐运使或盐法道之下。

  • 年俸

    按年支付的薪俸。北洋政府规定副总统的薪俸按年支给称为年俸,是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特殊方式。参见“薪给制”。

  • 印钞局

    官署名。元朝始置,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分置于大名、济宁等处。掌印钞事。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七月罢。明洪武七年(1374)亦置,隶宝钞提举司。掌印造宝钞。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十三年罢。十九年复置

  • 内主事

    官名。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内侍省置二十员,以承门阁。以宦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