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谤
官吏失职而受责难。《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高位,以速官谤。”
官吏失职而受责难。《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高位,以速官谤。”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
官名。殷朝已见。《小屯南地甲骨》第二九六四片有“封人”之称。西周至战国沿置。①掌都邑城廓营建及封城疆界的划分。《左传·宣公十一年》:“令尹苏艾猎城沂,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周礼·地官》司徒属官有封
官署名。元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十月依屯田万户府之例置于海南(今海南省),以控制海南地区少数民族。设万户三人,秩正三品。所辖有千户所十三。
①朝廷官员的泛称。相对王府官员而言。两晋南朝称朝廷禁省为“台”,故名。《宋书·彭城王义康传》:“凡朝士有才用者,皆引入已府,无施及忤旨,即度为台官。”② 尚书台官员的泛称。《宋书·百官上》:“汉制,公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勤齐共掌赋税。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参见“员外散骑侍郎”。散官名。晋武帝时始置员外散骑侍郎, 常侍从皇帝, 北魏沿置。北周设左右员外侍郎以为散官,秩正三命。
唐朝御史大夫别称。《资治通鉴》卷244唐文宗太和六年十二月丁未“初,李宗闵与德裕有隙”条胡三省注: “唐制: 大朝会,御史大夫帅其属正百官之班序,迟明列于两观,故以为大门官。”唐朝称御史大夫为大门官。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 由卫所官军运,设守御千户所千总、所千总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御所千总十三人,为从五品,所千总一百八人,为从
参见“大理寺左寺正”。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晋书·苻登载记附索泮传》: “(张)天锡即位,拜(泮)司兵,历位禁中录事,执法御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