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官令
官名。北魏置。掌供御膳。《魏书·慕容白曜传》:“(慕容契)迁宰官令,徵好碎事,颇晓工作,主司厨宰,稍以见知。”
官名。北魏置。掌供御膳。《魏书·慕容白曜传》:“(慕容契)迁宰官令,徵好碎事,颇晓工作,主司厨宰,稍以见知。”
官署名。西晋末丞相府、公督府僚属诸曹之一,长官为参军。东晋沿置。南朝宋不置。
选举科目。始于汉文帝前二年 (前178),虽非岁举,但两汉诸帝屡颁诏令诸侯王、公卿守相察举,常与方正、文学、能直言极谏者连称,也称贤良文学、贤良方正。三国亦置,非常制。西晋初有之,亦视为制科,因未规定
官名。明清礼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参见“典仪”。
突厥官名。《新唐书·突厥传上》: “ (骨咄禄)乃自立为可汗,以弟默啜为杀,咄悉匐为叶护。”
官名。北魏置。侍卫武官首领,统领高军虎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差役、衙役之别称。
官名。十六国南凉置。南朝梁诸州亦置,位在诸从事上,自一班至流外四班不等,掌同西曹掾。
任地方官,与朝官、京官相对而言。《三国志·魏书·王昶传》:“昶虽在外任,心存朝廷。”
官场用语。宋朝称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等实际宰相为真相,以与使相相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