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路寝”。古代帝王治事的地方。《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路寝者何?正寝也。”
散吏名。东汉郡府置,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其地位相当于掾,无具体职务。晋代犹有设置,《隶续》二一所载《南乡太守司马整碑阴》有从掾位五十七人。县散吏亦有从掾位,《隶释》五《酸枣令刘熊碑》有从掾
明、清对士子未经录取入府、州、县学读书省之称呼。无论老幼皆称。入学后则称生员。明清两代称未经录取入学的考生,学儒学的称为文童或儒童,学武的称为武童。
宋朝左金吾引驾仗司简称。
县分职吏名。汉始置,职主捕盗。《太平御览》二六八引《钟离意别传》说:“迁瑕丘令,男子倪直勇悍,……意到官,召署贼捕掾。”晋代县亦置贼捕掾,见《通典》卷三十三。
官名。清朝八旗中掌辖新营房官兵大臣。额设二十四人,满洲、蒙古、汉军每旗各一人。于都统、副都统内特简。任职一年,岁终更代。职掌与“管理旧营房大臣”同。其下属有新营房总管二十四人,章京三十二人,骁骑校三十
官名。辽置,见“内省”。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掌理收纳户部拨银及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山西等省解部银,并支给官员、吏役,以供养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考工记》说:“庐人为庐器。”庐器指矛戟的杖柄。北周置庐工中士,正二命;庐工下士,正一命。掌矛戟杖柄的制造,属冬官府司木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