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稍伯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稍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稍伯中大夫”。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司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
肃政廉访使的简称。官名。宋设此官,宋徽宗政和六年七月改走马承受为廉访使。诸路各一员,无事每年一入奏,有边警则及时上报。宋钦宗靖康初罢之,复称走马承受。见《宋史·职官七·走马承受》。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妃嫔号。北魏太武帝时置,孝文帝改定内官后,在皇后之下,位视大司马。北齐武成帝河清(562—565)新令,位比丞相。后主武平五年(574)置左、右娥英后,降为比二大夫。
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新疆回部旧制,凡官皆曰伯克。其职以号别之。清朝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各城派驻大臣统辖,回官则仍循旧名,唯改伯克世袭制为任命制,并分定额缺、品级,授予俸地。设官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石烈相当于县级建制,石烈辛衮即为石烈之长。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参领。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设于顺治(1644—1661)初,奏事处成立后,改隶奏事处。共六人,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