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少校

少校

民国军制,中级军官曰校,分上校、中校,少校三级。


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校官”。

猜你喜欢

  • 捕盗官

    清朝专司缉捕盗贼之官员。武职。京师步军营设捕盗步军校四十人。在外省有直隶捕盗官、奉天、吉林捕盗官八十余人,由千总、把总、外委充任,分别统于总督、将军和府尹,其体为地方文职官员所辖。察哈尔地方亦设四人,

  • 次卿

    爵名。又称“亚卿”。春秋战国置。爵位低于正卿一等的卿大夫。《说苑·臣求》: “故百里奚为上卿以制之。公孙支以次卿以佐之也。”

  • 大?局

    官署名。 北齐置, 掌冶铸事务, 以大��局丞为长官,属太府寺诸冶西道署。

  • 令录

    宋朝县令、司录参军、录事参军合称。宋初选人第五阶至第六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分别改称通仕郎与登仕郎。

  • 推勘公事

    即“三司推勘公事”。见“三司推勘院”。

  • 右后侍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后侍中士”。

  • 大都四窑场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领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秩从六品,隶少府监。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下辖南、北窑场与琉璃局。

  • 尚食典御

    官名。北魏已置,掌御膳之事。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二员,五品,总知御膳事。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尚食奉御,隶殿内省。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二员,隶殿中省,位尚食

  • 司录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夏官府司勋下大夫所属有司录上士,正三命;司录中士,正二命。职掌不详。

  • 太医院教习厅教习

    见“太医院教习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