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尚书右丞

尚书右丞

官名。东汉始置,为尚书台佐贰官,居尚书左丞下,秩四百石。掌授廪假钱谷,假署印绶,管理尚书台专用文具及诸财用库藏,并与左丞通掌台内庶务,保管文书章奏。魏、晋南朝为尚书省佐官,位次尚书,与左丞共掌尚书都省庶务,率诸都令史监督稽核诸尚书曹、郎曹政务,纠举弹劾百官。右丞又掌本省库藏庐舍,督录远道州郡文书章奏,凡兵士百工名籍、内外库藏谷帛、刑狱诉讼、军械、田地、州郡租布、户籍、行政区划,州郡县长官免赠收捕等文书奏事皆属之。魏、晋、宋六品,梁八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魏略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从四品。北齐沿置,从四品,与左丞共掌都省庶务外,又管理省内用度杂物,不掌弹纠,监督驾部、虞曹、屯田、起部、都兵、比部、水部、膳部、仓部、金部、库部诸郎曹政务。隋、唐左丞缺,则通判都省事。领右司郎中、员外郎,监督稽核兵、刑、工三部十二司。高宗龙朔二年(662)曾改名右肃机,咸亨元年(670)复旧。隋从四品,唐初正四品下,武则天永昌元年(689)升从三品下,如意元年(692)复改正四品下。又,隋行台尚书省亦置,视从四品。唐朝罢尚书令,玄宗开元 (713—741) 以后,仆射、尚书亦渐成名誉职务,尚书省政务实由左、右丞主持,实权反在仆射之上。诏敕经门下省审查后,须经左、右丞复审,有权封驳,或有加“同平章事”衔成为宰相,入政事堂议政者。五代因之。后梁开平二年 (908) 改名右司侍郎,后唐同光元年(923)复旧,长兴元年 (930) 升为正四品。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不预省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升为正二品,位列执政,为宰相副贰,居六部尚书上,参议大政,与左、右仆射合治省事。南宋省。辽朝为南面朝官。金、元亦为执政,佐宰相治省事,正二品。时行台尚书省、行尚书省亦置。元朝号右辖,位居左丞上。后尚书省并入中书省,遂废。参见“尚书台”、“尚书省”。


官名,东汉置,俸四百石,掌假署印绶,及笔墨纸砚诸财用库藏。与仆射对掌授廪假钱谷,与左丞无所不统。见《后汉书·百官志》及蔡质《汉仪》。其后,魏、晋、南北朝、隋、唐、宋、金、元皆置,详“尚书左丞”条。

猜你喜欢

  • 前锋参领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将领。顺治元年(1644) 定前锋营编制时称 “噶布什贤章京” 。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参领。位于前锋统领之下,共八人,左、右翼各四人。正三品。掌分辖营众,以备警跸宿卫。康熙 (166

  • 三司都盐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盐的专卖事务。

  • 详复司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元年(990)置,掌复审天下大辟狱案,设详复官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以详复之事归诸路提刑司,刑部不复详复。哲宗元祐元年(1086),刑部复置详复案。

  • 明阴阳灾异

    察举科目之一。实行于汉代,其时迷信阴阳术教,故常有举明习阴阳灾异者的诏令。如《汉书·元帝纪》记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六月下诏说:“盖闻安民之道,本由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丞相、御史举天下

  • 提点山陵

    官名。金代置,见“诸陵署令丞”。

  • 儒学学正

    学官名。明清两朝的州学都设学正一官,掌教诲训迪所属学校学生。见《明史·职四·儒学》、《清史稿·职官三·儒学》。

  • 桑园部丞

    官名。北齐置,长秋寺园池署桑园部长官。官名。见“园池署令丞”。

  • 武部侍郎

    官名。即兵部侍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兵部侍郎。参见“兵部侍郎”。官名。见“武部”。

  • 吏部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吏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吏部郎中二人,正五品上,一人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

  • 宫门抄

    又名“邸抄”、“邸报”。因抄录揭示于宫门之外,故名。详“邸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