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简称山东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山东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山东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
见“千总”②。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草稿,会同各司筹拟各项奏咨、变通章程,拟复交议特别事件等。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门下省置,掌有关章奏之事,以本省属吏领之。宋代门下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宋史·职官志一》说:“门下凡分房十……曰开拆房,曰章奏房,曰制敕库房,亦皆
官署名。明建文二年(1400)置。参见“左院”。
官署名。南朝陈置。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掌理察冤狱。置令史。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造械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海军造械事务。
科学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樊宗师及第,长庆元年(公元821年)诏举,吴思等二人及第。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仓部郎中、仓部员外郎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