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名。也称“敕谕”,属“敕”之一种。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唐朝有论事敕书。宋朝皇帝赐少卿监、中散大夫、防御史等以下官员,均用敕书。明朝皇帝对臣工有所训示时所用敕书称敕谕。清朝使用范围较广,主要用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的直辖机关。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临时执政下令废止国务院法制局官制,公布《临时法制院官制》,改国务院法制局为临时法制院,成了一个由行政支配的变相的立法机关和设计机关。其任务是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员外郎统称。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掌一部谋议之事,议定本部法令章程。置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二人。设则例局、统计处。
官署名。清初内府所属之机构。掌理牛羊畜牧事务。顺治十年 (1653) 置,设员外郎六人,笔帖式十二人及厩长、厩副各六人分办事项。所属有内牛圈三处,西华门外外牛圈三处,南苑供乳饼圈一处及丰台羊圈六处。康
即长大夫,执政官长。《诗经·小雅·雨元正》: “正大夫离居,莫知我勚。”
监狱名。西汉置,《汉书·张敞传》载:“为京兆尹,坐与光禄勋杨恽厚善。等比皆免,而敞奏独寝不下。敞使贼捕掾絮舜有所案验,舜以敞劾奏当免,不肯为敞竟事,私归其家 人或谏舜,舜曰:‘吾为是公尽力多矣,今五日
官名。周朝置。掌治丝。《周礼·冬官·考工记·总序》: “设色之工, 画、 缋、 钟、 筐、 㡛。 ”
官名。北魏秘书省属官。详见“钟律郎”。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员三十人,正六品,据事大小出使。唐朝沿置,为正六品下文散官,郡公出身者由此叙阶。宋初为正六品下文散官。太宗太平兴国元年 (976),以避讳改承直郎。神宗元丰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