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巡检

巡检

官名。①负责地方治安之官。五代后唐始置。宋朝置于沿边寨及险要去处,以閤门祗候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等充任。另或置同都巡检使,若供奉官以下充任,则不带“使”字。并置巡检都监、巡检使或同巡检使等,若三班使臣充任,则不带“使”字。管辖一州或几州事务。每二至七县,又置驻泊巡检一人; 沿海则有刀鱼战棹巡检,江河湖海有捉贼巡检等。西夏及金朝始专置为巡检司长官,秩正九品。元朝沿置,分设于大都东、西、南、北关厢及全国各地。明初置为巡检司长官,初较重视,后改为杂职,各一人,正九品。清沿置。② 清朝各都转运盐使司所属巡检司长官。初两淮二人,后增直隶一人、山西二人,共五人。掌巡查盐场员额,验核引盐出入、盐商单照等事。


官名。宋置,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等,置于州县或边远的数州数县管界。又有刀鱼船战棹巡检、捉贼巡检、巡马递铺、巡河、巡捉私茶盐等,皆掌巡逻稽查。南渡后,分置都巡检使、都巡检、巡检、州县巡检,掌土军、禁军招填教习的政令、巡防盗贼。见《宋史·职官七·巡检司》。金代县置巡检,掌巡捕盗贼。见《金史·百官三·诸巡检》。元代县也置巡检。见《元史·百官七·诸县》。明代也置。《明史·职官四·巡检司》:“巡检、副巡检,俱从九品,主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凡在外各府州县关津要害处俱设,俾率徭役弓兵警备不虞。”《清史稿·职官三·巡检司》:“巡检司巡检,从九品,掌捕盗贼,诘奸宄。凡州县关津险要则置。隶州厅者,专司河防。”

猜你喜欢

  • 舟工中士、下士

    官名。汉中尉属官有都船令丞,水衡都尉有辑櫂令。晋水衡令有舷曹吏。《齐职仪》有官船典军一人。北周置舟工中士一人,正二命;舟工下士,正一命。掌公私舟船之事,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

  • 尚药典御

    官名。北魏置。北齐沿置为门下省尚药局长官,置二员,五品,总知御药事,以精通医术之人充任。隋朝沿置,二员,正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尚药奉御,隶殿内省。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4)殿中省置二

  • 铁冶管勾所

    官署名。元置铁冶管勾所二处,属中政院。每所设管勾,同管勾、副管勾各一人。

  • 副局长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局之副长官,协助局长管各局事。也有只设局长而不设副局长者。

  • 风得拨什库

    即“分得拨什库”。

  • 刑名

    官署中掌刑事判牍者称刑名,或刑席,也称刑名师爷。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杀伤斗殴窃盗等词讼。

  • 长安市丞

    官名。西汉置,长安四市均设,为市长副职,属左冯翊,主管市政。官名,西汉置,为长安市令市长的佐官,助令长掌管市政及市场交易和物价平衡等。参看“长安市令”、“长安市长”条。

  • 护南氐校尉

    官名。十六国前赵刘曜置。《晋书·刘曜载记》:“曜大悦,署 (杨) 难敌为使持节、侍中、假黄钺、都督益宁南秦凉梁巴六州陇上西域诸军事、上大将军、益宁南秦三州牧、领护南氐校尉、宁羌中郎将、武都王。”

  • 都虞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职官。额设五人。佐郎中理司事。

  • 皇弟皇子公府

    南朝梁、陈时期指由皇弟、皇子出任三公所建府署。其僚属的班品高于非宗室诸公的僚属。参见“庶姓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