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巡道

巡道

官名。又称分巡道。明清道员之一。主掌刑名之事,其再兼某衔者,则更兼管其事。明朝初制,恐守令贪鄙不法,于各布政司所属设试佥事。后罢试佥事,改设按察分司四十一道,以按察司副使,佥事分司之。渐增至六十九道,其中兼兵备者五道,两京不设按察司,巡道无所属,则寄衔于邻近省之按察司。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先后共设七十二道。十六年定各道均兼带按察使司衔。各道员或通辖全省,或分辖三、四府州,因职设官,裁设衔额无定,皆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十八年(1753)裁副使、佥事等衔,定为正四品官。巡道由此从临时性的“差使”,变为实官了。嘉庆四年(1799)准其密折奏事。加之兼衔者多,事权益重,渐与布、按二司并论。所属有库大使、仓大使、典吏、攒典等员分办事务,皆因地建置,不备设。宣统三年(1911),清亡遂废。


官名。明代提刑按察使司置,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除使外,还有副使、佥事等官。分一省为数道,令副使、佥事分道巡察,称按察分司,副使、佥事所任之道员,称巡道。清沿明制。《明史·职官四·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副使、佥事分道巡察。”《清史稿·职官三·道员》:“布、按二司置正、副官……按察使副使、佥事,是为巡道。”

猜你喜欢

  • 外转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

  • 京都园苑四面监

    ①官署合称。即唐朝司农寺所属东都苑东、西、南、北四面监,各置监一员、副监一员、丞二员,分掌所管方面苑内宫馆、园池; 又有录事、典事等。②唐朝司农寺属东都东、西、南、北四面监长官的合称,各置一员,从六品

  • 织丝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典丝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织丝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典丝”。

  • 知制诰

    官衔名。唐初中书舍人掌草拟诏敕,称知制诰。玄宗开元(713—741)以后,或以尚书省诸司郎中等官领其职,称兼知制诰。其后翰林学士入院一年即加此衔,专掌内制,草拟机密诏令; 以他官兼者则掌外制,起草政府

  • 右大夫

    官名。春秋时秦国置。军队将官。《左传·成公二年》: “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右大夫说,宋华元、陈公孙宁、卫孙良夫、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襄公十一年》: “秦右大夫詹帅师从楚

  • 竖臣

    小臣。《后汉书·孔融传》:“每有一竖臣,辄云图之,若形之四方,非所以杜塞邪萌。愚谓虽有重戾,必宜隐忍。”

  • 户伯

    1、军中小吏。汉朝制度,兵士五人一户灶,置一伯,又称火伯,为一灶之主。2、五百的别称。《后汉书·宦者列传》:“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越骑营五百妻有美色,破石从求之,五百不敢违,妻执意不肯行,遂自杀。”注

  • 太乐博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掌宫廷音乐。官名。后魏置太乐博士,北齐称太乐令丞,北周称大司乐,掌成均之法。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太乐署》、《魏书·官氏志》

  • 伊阙都尉

    官名。东汉灵帝光和七年(184)三月置。为灵帝所置八关都尉之一,掌管伊阙关(今河南洛阳南)的守卫及出入。张承自议郎迁此。官名,东汉灵帝置,为八关都尉之一,掌守卫和检查行人车马的出入。

  • 四州

    三国吴行政区划。吴孙权雄据江东,占有东汉交州全境及荆、扬二州之大部,至孙皓元兴元年(公元264年)更分交州置广州,合为四州。扬州治建业(今江苏省南京市),荆州治南郡(今湖北省江陵东北),交州治所在龙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