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在京诸司吏人任职年满,应出职授官而复令留司继续任吏职; 或在任差遣得替后,归本司祗应者,称勒留官。勒留官依一定选限,可出职授官。宋承唐制,在京诸司任满有出职资格的吏人仍命留任或已出职得差遣的吏人,
明朝兵部尚书清军机大臣及明清大学士之别称。
宋代科举考试的报考费。熙宁九年 (公元1076年) 每次参加科场应试,应举者除国子监三舍生外,均须交纳光监钱三贯,始得给牒应试,所收之钱充贡院和期集的费用。
即“小县伯下大夫”。
文书名。清朝“题本”之一,与“部本”对称。清制,外省官员之题本均先送交通政使司,经稽核其程限、规制后,再送达内阁,俗称“通本”。参见“部本”。
官名。即河堤谒者,唐初都水监置,太宗贞观 (627—649) 初改名河堤谒者。参见 “河堤谒者”。官名。汉朝设此官,掌保护河堤等事。瞿蜕園《历代职官简释》:“汉代有河堤使者,与都水使者,河堤都尉、河堤
官名。三国蜀置,掌宿卫禁军。《三国志·向朗传》: (后主)建兴元年(223),(向宠)封都亭侯,后为中部督,典宿卫兵。官名,三国蜀置,掌宿卫禁军。《三国志·蜀书·向朗传》:“(向宠)建兴元年封都亭侯,
见“龙飞榜”。
即“巴牙喇纛章京”。
汉、晋、南朝宋、齐、北魏为“太常”的尊称。南朝梁定为官名,十四班,掌宗庙祭祀礼乐宾客车舆天文学校陵园等事,领明堂、二庙、太史、太祝、廪牺、太乐、鼓吹、乘黄、北馆、典客馆等令、丞,陵监、国学及协律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