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在知南院枢密使事下。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左侍上士佐官,正二命。
吏员名。宋置于县,《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县令”条谓北宋前期县吏人有“押司”、“录司”、“录事史”、“佐史”四种。不过录司、录事史、佐史三种名称后来很少出现。录司即县录事,录事史与佐史似均为录事的助
官名。明朝派出总镇一方的武臣,均为总兵官或副总兵,称镇守某处总兵官或副总兵。参见“总兵官”。武职差遣名。《明史·职官志五》说, “总镇一方者为镇守。”即一省或一个重要地区的主帅,一般由总兵充任。
官名,汉朝丞相府及郡县皆置,为集曹长官。丞相府集曹掾掌郡国上计;郡国集曹掾掌收县上计簿,主向丞相府上计。县集曹掾掌向所属郡国上计。参看“集曹”、“集簿”条。
官署名。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掌处内一切文牍庶务。置参赞一员掌厅事。辖秘书、庶务二司。二年,改秘书司为军枢司,庶务司为军储司。同年并入海军部。
杂任职名。唐少府所属杂匠一百二十五人,分配在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诸司充任造作工役。
宫观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 置,以知制诰充任,杂压在太常少卿之上。仁宗皇祐五年 (1053) 废。
官署名。南宋置,属吏部考功司,掌成忠郎磨勘、关升、资任、较考等事。
官署名。明清管理盐场、盐井之机构。掌理产盐事务。明朝于都转运盐使司所属之盐场置。设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副使等官。凡一百五十九处:两淮三十处、两浙三十五处、河间长芦二十四处、山东十九处、福建七处、广东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