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军队建制。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三三○○六片: “丁酉贞,王作三师,左、中、右。”②官名。(1)春秋时宋国置。六卿执政大臣之一,掌君臣百官的教训,又与右师兼掌四乡政令。《左传 ·成公十五年》:“
伎术官名。隋置,见“太卜博士”。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掌东京路兵马。
宋朝宫观官名。仁宗庆历八年(1048)置,以武臣观察使充任。
参见“内三院”① 。官署名。清入关前置,为“内三院”之一,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参见“内三院”。
见“怯薛”。
清代科举之制,凡生员参加科试、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称为录遗,意为录取遗才,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
民国军制,中级军官曰校,分上校、中校,少校三级。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校官”。
官名。见“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即左威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威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