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司织染局
官署名。明置,掌织染之事。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官署名。明置,掌织染之事。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参见“荫监”。
官署名,即群牧所。金置,掌群牧之事。其官有提控诸乌鲁古(正四品)、使(从四品)、副使(从六品)、判官(正八品)、知法(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诸群牧所》。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使司之主官。掌主民籍。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 (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同年,黑龙江省民政使兼管财政事。官名,清朝置,从二品,掌主民籍
蒙古语,意为“百”,或用以称“百户”。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辖熊军。辽多以凶禽猛兽名军,熊军即其一。设详稳等职。
官署名。元代至元二十九年置,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瓮,造作镔铁、铜、钢,两都支持皮毛、生熟斜皮、骔尾等。其官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司吏、司库等。见《元史·百官一·提举右八作司》。官署名。元中统三年
官名。唐初有甲铠署,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改为甲坊署。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 、綅绳、筋角、杂作及工匠。所属有监作二人,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宋不置,金亦于军器监置甲坊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二员,从五品上,掌供冕服、几案;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奉冕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旧。宋朝置四或六
官署名。辽置北面边防官,置于边防诸军。一为南面军官,置于南面诸军。设官则同,有某军都指挥使、某军副指挥使、某军都监、掌统所部军队。
满语官名。汉名为屯领催。清入关前所设,掌一屯之文书饷糈事。崇德元年(1636) 定屯守堡为噶尚拨什库,即屯拨什库。雍正(1723—1735)初,拨什库改为领催,即为屯领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