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校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官署名。金朝掌畜牧及提供肉类等事的机构。宣宗贞祐年间 (1213—1217) 置。设使、副使、判官理司事,秩正七品、从八品、正九品。
官制用语。唐朝凡九品以上文武职事官,皆带散官衔,谓之本品; 依此以定班位、俸给与章服,与实际职掌无涉。
官署名。清末弼德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本院文牍、会计、议事记录及一切庶务。置秘书长一人,秘书官若干人。
官名。汉置,分部掌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卫宏《汉官旧仪》说:“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即左、右部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 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授官的文凭,即告身。《旧唐书·宪宗纪下》:“启初拜桂管,启吏赂吏部主者,私得官告以授启。”唐杜荀鹤《贺顾云侍御府主与子弟奏官》:“《孝经》始向堂前徹,官诰当从幕下迎。”
官名。隋朝左领左右府次官,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掌领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607)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属官,员一人,掌皇城十二门之禁令,即长安大城十二门的启闭出入,皆由其掌管,下设城门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附属机构。掌理商标等注册事宜。官署名。北洋政府农商部原设商标登录处,民国十二年(公元1924年)五月五日公布《商标局暂行章程》,改为商标局。以局长、副局长为正副主官,局内分设五科办
梁陈时对翊左、翊右、翊前、翊后四将军的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