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制,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称为渐丁军。参见“牌头(1)”。
官名。唐德宗贞元(785—805)时始置,为安抚使副贰。宋朝诸路有灾伤,朝廷例遣官安抚,时或特命安抚副使,以诸司副使以上充任。金朝置为安抚司副长官,正三品。明朝置为安抚司土官,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从六
官名。北魏置。统兵、驻广州,管理当地少数民族事务。
官名。负责征收关税的官员。明朝在临清北新等地设关卡收税,由御史及户部主事监收。参看《明史·食货志》。
官名。唐玄宗开元四年(716),以尚书右丞倪若水为汴州刺史兼河南采访使。二十二年,置十道采访处置使,以御史中丞卢绚等为之。旋以刺史为之,各使置印,各地军政隶节度使,民政隶采访使。肃宗乾元元年(758)
参见“太子内直备身五职”。
官名。 隋炀帝始置, 为宫廷女官, 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食局,掌给宫人廪食、薪炭。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之属官。专司巡漕。明永乐十六年(1418)差御史巡漕。万历(1573—1619)中定设御史一员,督催粮务。清初停废。雍正七年(1729),因粮船过淮抵通诸弊丛生而复设二人,以御史、给事
官名,汉置。东汉常山国元氏县置祠祀掾史,掌祠祀诸事,掾为正,史为副。见《隶释·三·无极山碑》。也有人认为祠祀掾为郡佐吏。
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