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司属寺”。
官名。西晋置,分东、西、南、北四部,掌督漕运,隶大司农。东晋省。
汉初诸王国皆置御史大夫一人,位上卿,俸二千石。掌副丞相,属官有丞,掌图书秘籍及下官奏事,密举非法。景帝中五年省御史大夫等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初王国除丞相外,亦有御史
官名。清末陆军各镇监狱副长官。光绪三十四年 (1908) 设。每监一人,五、六品不等,以正军校或副军校充。承监长经理监狱庶务,并随同检查所属应办事宜。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秦汉之际亦置。位次令尹,位尊,多以王室贵族任之。掌军事。《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左尹郤宛,工尹寿帅师至于潜,吴师不能退。”官名,楚国置,掌佐令尹助国君治国。楚国最高的行政长官称令
满语。銮仪卫侍卫之总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乐”。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一人,初为正六品,后改正八品。掌王府印章、符牌。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初制,京畿道给印信,但不设专员惟以照刷部院卷宗事归之。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及监察御史,均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直隶、盛京刑名,稽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