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狱
监狱名。宋置,属府院,掌拘系该管地方一切民刑诉讼案件的人犯。
监狱名。宋置,属府院,掌拘系该管地方一切民刑诉讼案件的人犯。
见“指分”。
东宫属官。北齐太子典作局长官,流外。
妃嫔号。北魏置。见《显祖献文皇帝第一品嫔侯夫人墓志铭》(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
官名。北魏置。掌管明堂的营建事务,属营明堂大将。《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二一《元周安墓志》:“神龟元年(518),除城门校尉,营构明堂都将。”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一班,与电威将军同班;普通六年(525)定制后班阶稍降,列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
官名。《书钞》六九引孙绰所作《功曹参军驳事笺》说:“纲纪居管辖之任,以纠司外内,驳议弹劾,诚无所拘。然所以献可替否,扶直绳违也。”此处所述纲纪之任,虽非专指军府而言,然可知军府功曹之职亦在于纠驳献替。
官名。西晋置,隶典牧令。东晋省。官名。为晋代典牧令的佐官。见“典牧令”。
①官署名。唐朝置,隶鸿胪寺,有监一员,掌寺观道士帐籍、斋醮之事;太宗贞观(627—649)中废。②官名。唐朝鸿胪寺寺观监长官,置一员,太宗贞观 (627—649) 中废。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 “(羊舌大夫)其为侯大夫也悉善,而谦其端也。”
官名。明清道员之一。明景泰七年(1456)设,由广西按察司之分巡道兼管所属盐课司。其后山西、山东、浙江、福建、云南及延缓、固原等处,或由分巡道,兵备道兼管盐法,或由专设道员管理盐法。清朝沿设。凡不设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