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每营辖中、左、右三哨。每哨设哨官一人为长官,负管理全哨事务之责。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初名署令,后改署正。一人,从六品。掌供祭祀用品及宫廷筵膳等事。清朝沿置,员二人,满、汉各一人。满员初定为四品,顺治十六年(1659)改六品,康熙六
官名。①即枢密院承旨,后晋高祖天福五年(940)改。② 宋朝承宣使省称。1、官名。五代时后晋高祖天福五年改枢密院承旨为承宣。宋朝改方镇留后官为承宣使。参看《旧五代史·晋高祖纪》和“承宣使”条。2、官署
官名。金置。太祖建国时,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参议国政,统军作战。太宗改制,仍存此职。熙宗时废。
吏员名。金制,漕运司所属有公使八十一人,掌监运诸物。
参见“国伯”。
官署名。宋太祖建隆二年 (961)置,掌藏冰,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隶皇城司。
女真部落首领称号,金建国后转化为军事组织官员或爵号。熙宗改制后废。官名。金朝建国前称小部族头领为“勃堇”,意思是“乡长”“邑长”;掌管本部族军民事务,为世袭官职。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丧祝中士佐官,正一命。
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