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晋置,分东、西、南、北四部,掌督漕运,隶大司农。东晋省。
绶即系印的丝组。黄绶指汉朝官印上的黄色绶带,亦用作低级官吏代称。西汉秩比二百石以上至五百石官吏,如小县长、小侯国相、县丞、尉等皆授铜印黄绶。成帝绥和元年(前8)。长、相一度改为黑绶。哀帝建平二年(前5
官署名。①隶尚书台。东汉改常侍曹置,掌官吏铨选及祠祀之政,设尚书为长官。后改“选部”。②隶御史台。两晋南朝置,以侍御史主之,掌监察官吏。③晋朝县置诸曹之一,设史。1、官署名,汉置,世祖刘秀改常侍曹曰吏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中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帝、后仪仗所用旛幢、仗马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司长官,亦称大司乐或司乐中大夫。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下设小司乐下大夫、小司乐上士、小司乐中士以佐其职,领乐师上士,乐胥中士、司歌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侍郎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副大臣。
官署名。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各府、厅、州、县均有。置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董,遵照奏定学堂章程,劝办小学,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宣统二年(1910),改为府、厅、州、县长官
官名。西汉置二员,东汉置一员,为将作大匠副贰,秩六百石。三国魏沿东汉制,七品。两晋南朝省。北魏仍置。北齐为将作寺次官,员四人,从七品上。隋初因之,从七品。文帝开皇二十年(600)改将作寺为将作监,置监
满语官名。汉译为“领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