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乡士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乡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乡士”。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为京察、外察之外的考察,凡执政者欲对官吏有所驱除时则行。万历十三年(1585)废。
官名。即“车驾清吏司员外郎”。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他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主事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
官名。西晋置,属河南尹。官名,汉置,为郡县属吏,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
官名。北魏始置,为太常副贰,位在丞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太常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位列诸寺少卿之首。隋初因之,炀帝增为员二人,从四品。唐、五代沿置,
君主对臣子的委命或命令。《羌簋铭》: “羌对扬君命于彝。”
指封邑的疆界。《尚书·周书·毕命》:“申画郊圻,慎固封守。”孔颖达疏:“郊圻,谓邑之境界。”
流外官名。唐置,属殿中省尚辇局,秩流外九品,七辇主辇各六人。又宗正寺诸陵台亦置主辇四人。
官名。南诏官,主礼,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九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掌岁办油十万斤以供内庖,隶大司农司供膳司。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