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即用者之特旨班次。凡奉旨指明何衙门及何省者,亦遇缺即用。乾隆三十年 (1765)定,即用之员,不论双单月,不入常班班次,即行选用。
道官名。元置,见“县威仪司”。
官名。汉朝县府属吏。晋朝沿置,员四人。官名,为州县佐吏,掌参与谋划,任位特殊。《后汉书·何进传》:“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晋沿置,员四人。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由原来军事委员会军令部第二厅与军统局的公开特务武装部分合并组成,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国内外军事情报的收集、整理与判断等业务。设厅长一人,中将级;副厅长一人,少将级。厅内分设四处
国民党政府任用人员考试中的一类。包括普通行政、财务行政、外交官、领事官、司法官、监狱官、警察行政、建设、统计及会计、审计等各种人员考试。其应考资格如下:一、专门资格审查及格者;二、专科以上学校毕业;三
见“同知太常礼院事”。
官名。西域乌垒等国置,员一人,佩汉王朝印绶。官名,西汉时西域乌垒置,掌城防等军事。《汉书·西域传·乌垒》:“乌垒,户百一十,口千二百,胜兵三百人。城都尉、译长各一人。”
指州牧郡守等长官,泛指地方官吏。《后汉书·朱乐何列传·朱穆传》:“牧守长吏,多非德选,贪聚无厌,遇人如虏,或绝命于箠楚之下,或自贼于迫切之求。”牧为州的长官,掌一州之政令。守为郡的长官,掌一郡之政令。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正二命。参见“司右中大夫”。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朝典官,分正、又正、副、又副,为朝中典守印信之官,庚申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861年初)《幼主诏旨》以“天福”爵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