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御用监

御用监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前所用围屏、摆设器具之事。明初设之,乃总管内府之称。洪武十七年(1384)复设,专办御用器具,设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左、右监丞及典簿、长随、奉御等官佐之。所属有智仁殿、监库等机构。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顺治十年(1653)沿置,为十三衙门之一。初设都管一人为主官,左、右副管各一人佐之,后俱裁。十八年置银、皮、缎、衣四库隶之,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八人、库使四十人。康熙十六年(1677)改称广储司。


官署名。明置,为宦官十二监之一,掌造办御前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及紫枟、象牙、乌木、螺甸诸玩器等。其官有掌印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二员,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猜你喜欢

  • 学部左丞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佐尚书、侍郎管理全部事宜,并分别各司事务,稽核五品以下各职员功过。

  • 尉氏

    官名,即司寇,掌刑狱。《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臣戮余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还也。”注:“尉氏,讨奸之官。”疏:“归死尉氏,犹言归死于司败,明尉氏主刑人,故为讨奸之官。”《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尉

  • 制国用司

    官署名。元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置,掌财政,由中书平章政事阿合马兼领制国用使,下设同知制国用司事、制国用副使。七年(公元1270年)罢,改立尚书省。

  • 南面财赋官

    辽朝职官类名。属南面官,主要为钱帛、转运等官署、官员。有长春、辽西、平州三路钱帛司,各设都点检总其事; 又有诸转运使司、如奉圣、蔚、应、朔、保、西山等州,在山西路还设有都转运使司,各设转运使、副使、同

  • 司林

    官名。西周置。司虞属员。掌森林事务。一说即《周礼》之“林衡”。

  • 承禄署

    官署名,汉置,属中藏府,掌办宫中俸禄赏赐之事。《后汉书·孝桓帝纪》:“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参看“中藏府”条。

  • 太子左积弩将军

    官名。南朝宋置,为东宫侍从武官,员十人。南齐沿置。梁亦置,属太子左、右卫率,员一 人,四班。陈同,八品,秩六百石。东宫武官名。东汉有积弩将军,为杂号将军之一,魏晋分置左右二积弩将军,领营兵。南朝宋置太

  • 南京行人司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行人司,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行人司。只设右司副一人,从七品,无所职掌。

  • 监庙掾

    官名,汉置,为郡国属吏,掌监神庙祭祠之事。

  • 关文

    文书名。平行文。始于唐,时尚书省诸司之间有所质询时使用。后代沿之。清朝府、州、县长官行文该管之佐贰官,两司首领行文厅、州、县均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