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营副使军
南宋军名。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 御营提举一行事务刘光世因平定苗傅、刘世彦的兵变有功,其所领队伍独立成军,称为御营副使军,不属御营管辖。次年改称御前巡卫军。
南宋军名。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 御营提举一行事务刘光世因平定苗傅、刘世彦的兵变有功,其所领队伍独立成军,称为御营副使军,不属御营管辖。次年改称御前巡卫军。
周朝指中士、下士。《逸周书 ·王令》:“中台之外,其右泰士,台右弥士。”孔晁注:“弥士,盖中士、下士。”
文书名。清朝上行文之一种。清制,中央各文职衙门及八旗、侍卫处等分班值日。各衙门有应行奏闻事件或升官补缺人员带领引见者,均于该衙门值班日办理。如此日无应办之事,亦当呈递折片奏明,俗称“无事片”。
官制用语,天子行施职权叫称制,代行天子职权,也叫称制。《汉书·高后纪》:“惠帝崩,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史记·吕太后本纪》:“太后称制,议欲立诸吕为王。”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电政管理局的长官。其后又设兼理电政监督。依照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布的《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规定,兼理监督由交通总长就本区内一等电报局局长中选任,办事处即附设
官署名。金朝置。掌地方治安。中都设东北、西南二司,一在通州,一在良乡。诸州亦设。置都巡检使,正七品; 副使,正八品。
官署名。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僧人。设都纲、副都纲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清沿其制。见《明会典·僧录司》、《明
官名。将军名号,辽置,为招讨司官员,掌招讨事。见《辽史·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西南面五押招讨司》。
官名。汉代公府置东西閤祭酒,主閤内事。《南齐书·百官志》记诸公督府置吏,有东西閤祭酒各一人。是南朝州都督府中亦必有此职。较小军府则不置。
官署名。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掌收发支搭天棚等所用苇席、竿、绳等物。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掌收发支搭
官名。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国语·晋语曰》: “官宰食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