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官名。金朝置,为内侍阶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下,称司仆郎。掌宫仆。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又称“州长”。春秋时齐国置。《管子·度地》: “常以冬少事之时令甲士以更次益薪积之水旁,州大夫将之,唯母后时。”参见“州长”。
官名。即刺史。汉朝刺史分部,故名。详见“刺史”。官名,即刺史,也称牧。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复为牧。东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主管吏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吏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吏部”。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秩比二千石,掌谏司过失,为五谏官之一。见《汉书·王莽传》。参看“司中”条。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于北京置。为行在六部之一,置官如六部之制。因明成祖朱棣本人常驻北京,故行在六部已行使六部职能。十八年定都北京,以六部官属移之北,不称行在。其留南京者,加“南京”字
春秋齐国宫内女官之号。《管子·戒》:“中妇诸子谓宫人”。戴望注: “中妇诸子,内官之号。”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人,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
官名。宋置,掌收采薪柴以为河防的材料。《宋史·河渠志》载:“旧制,岁虞河决,有司常以孟秋预调塞治之物。梢芟薪柴、楗橛竹石、茭索竹索,凡千余万,谓之春料。诏下濒河诸州所产之地,仍遣使会河渠官吏乘农隙率丁
官名。同“田人”。西周时期散国置。掌藉田。《散氏盘铭》: “散人小子眉,田戎微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