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谕使司
见“抚谕使”。
见“抚谕使”。
朝廷大吏。《韩非子·八奸》: “大臣廷吏,人主之所与度计也。”
官名。清置,见“厅同知”。
满语。意为“官”。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 (1910) 设,俱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无定员。驻札各省,掌调查各省军人、军事之情况,以报告本部。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供曹者称供曹御史,掌斋祠。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水”。
官署名。东晋末诸公府、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掌亲兵卫队,长官为参军。刘裕为相,改与中兵曹共设一参军。南朝宋、齐沿置,凡单设者亦置参军。梁、陈王府、公府、将军府皆置,设参军。
官名。理匦使和知匦使省称。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典曲中士,正二命;典曲下士,正一命。掌曲(麴)的制造,以供酿酒之用。《周礼》中无此官。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1910) 设,俱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共四员。供大臣、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