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运同知通判
官名。清置,掌督运粮船,管束运军,查禁迟延、侵盗、搀和等弊。由总漕与各省督抚共同选派。见《历代职官简释·押运同知通判》。
官名。清置,掌督运粮船,管束运军,查禁迟延、侵盗、搀和等弊。由总漕与各省督抚共同选派。见《历代职官简释·押运同知通判》。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左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管帝、后仪仗之车驾。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清朝称例贡。
官署名。 东汉置, 隶少府属官钩盾令, 有长、丞主其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兵部司次官,省称为小兵部,佐兵部中大夫掌本部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兵部司长官,称兵部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909)置,掌京都巡警之事。北宋于开封府、河南府、应天府置,与左军巡使分掌争斗及推鞫之事,正八品。
官名。北魏前期置,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属金部尚书。《魏书·穆崇传》:穆安国“历金部长、殿中尚书。”
官名。参见“押运同知”。
太平天国前期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所掌似为主管天京的贸易与市场管理。陈作霖《可园备忘录》:“时贼中买卖衙方立杂行,有机匠,菜园名目,外舅与家君议乘此图一容身之地,而留予暂匿伪衙。”后来各行业分立机构,
武官名。三国魏置五兵尚书,其中有骑兵曹,后历代因之。又自晋以后,节镇幕僚置骑兵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