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收司
即“三司拘收司”。
即“三司拘收司”。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 (977)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废。
官名。即“祠祭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
官名。西晋武帝泰始十年(274)使员外散骑常侍二人与散骑常侍通员当值,故名。东晋增至四员。属散骑省。职同散骑常侍,参平尚书奏事,并掌讽谏、侍从,位颇重。南朝属集书省,多以衰老之士担任,地位渐低。梁武帝
官名。隋朝始置,员一人,从四品上,掌东宫诸门禁; 长史以下属官,同太子左内率,又有直长;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宫门将,降为正五品,监门直长改为直事。唐高祖武德五年(622) 复为太子左监门率府
官名,也省称五威右帅,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见《五威将前帅》条。
见“尚舍寺”。
官署名。即“河南清吏司”。
官名。明朝军制,两广地区总兵官挂印称将军者,曰征蛮将军。参见“总兵”。
官文书名。宋朝执政官以上有章奏请,皇帝降“批答”答复,以示厚遇; 执政以下官则降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