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讨司副使
官名。辽、金、元三朝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副长官。位招讨使之下,协掌司事。明朝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仅四川设一员,正六品。位次招讨使,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清初沿置,雍正六年(1728)废,次年改设流官。详“土官”。
官名。辽、金、元三朝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副长官。位招讨使之下,协掌司事。明朝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仅四川设一员,正六品。位次招讨使,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清初沿置,雍正六年(1728)废,次年改设流官。详“土官”。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并各附设检察所。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
官名。明朝各院的副职。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太史院置,正五品,协掌天文历法之事。洪武元年(1368)罢。吴元年,太医院亦置,正五品。十四年罢,二十二年复置,二人,正六品,协掌太医院之事。
官名。明清六科之谏官。明洪武六年(1373)置六科,共设十二人,秩正七品。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二十四年定设四十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升秩从七品。永乐(1403—1424
官文书名。南宋四川安抚制置司拥有军事重权,兼处置铨量、差注、类试等事,其颁发札子,称帅札。其他安抚制置司受命便宜行事,亦可颁发。
官名。州刺史属官,位在别驾从事下。南朝梁、陈置。官品依州等级不同而异,梁自九班至一班,陈自六品至九品。北魏、北齐皆置。一说即“治中从事”。
官名,周代有土方氏,掌土圭之法。详见“土方氏”条。见《周礼·夏官·土方氏》。
官名。明代置于州县,掌税收之事。参见“税课司大使”。
古代官员申请退休的习惯用语。意为向皇帝乞回骸骨,归葬故乡。也为大臣引咎辞职的一种方式。或称“乞骸”、“赐骸骨”。秦汉及晋朝均称。古代官吏请求辞职或退休的谦称,与“乞身”义同。《晏子春秋·外篇》:“臣愚
传说中的古帝王名。《史记·秦始皇本纪》:“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注:“《索隐》按:天皇地皇之下即云泰皇,当人皇也。而《封禅书》去‘昔者太帝使素女鼓瑟而悲’,盖三皇以前称泰皇,一云泰皇,
参见“骑兵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