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发官
官名。宋置,见拨发司。
官名。宋置,见拨发司。
满语官名。汉译为“领催”。
战国至秦汉。以粮食作为官吏俸禄的制度。战国时官僚制度形成,不再用封邑作为官禄,而采用谷石禄制,以便于官僚的任用和罢免。其时各国奉禄的计量单位不一,卫国以“盆”计,有千盆、五百盆等级(见《墨子·贵义篇》
官署名。明朝于军务繁多、地位冲要之处置。简称行都司,制同都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二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四人,正三品,及经历司经历、断事司断事等官。共有陕西(驻河州)、山西(驻大
即“丹书铁契”。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拟“智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智威将军”。
参见“大理寺左寺丞”。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染洗各种皮、帽、棉布、绸缎。设司匠、领催六人,匠役五十人。
官名。清朝侍卫之一种,位三等侍卫之后。武职五品或六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顺治元年(1644)定制: 每旗三十人,共九十人。雍正五年(1727)始定,武进士三甲者得选授十人充任。掌宫廷宿卫及
谋曹为议曹的别称,掌谋议应对,无固定职事。《汉书·朱博传》:“博尤不爱诸生,所至郡辄罢去议曹,曰:岂可復置谋曹邪!”
官名。简称“北洋大臣”。清朝同治九年 (1870) ,改三口通商大臣设。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掌直隶、奉天、山东三省通商、交涉、海防及其它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焉。官名,清朝道光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