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衔推官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①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简称。② 清朝步军统领衙门所属之八旗步军营,掌率八旗步军,以供守卫巡警之事。长官为翼尉,额设二人,左、右翼各一人。以下设帮办翼尉二人,协尉、副协尉各二十六人,步军校三百三十六人
见“律博士”。
官署名。元朝掌管医疗事务之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改太医院设,二十二年复旧称。详“太医院”。
官名,王莽置,职如郡太守。参看“扶尉”、“郡太守”条。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改南阳郡为前队郡,置队大夫一人,职如太守,掌治其郡,并领郡兵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与王莽前队大夫甄阜、属正梁丘赐战于小长安,汉军大败。”参看“前队”条。
官名。明制,光禄寺所属的珍羞署以署正、署丞为正副主官,掌供宫膳肴核之事,属官有监事。清沿置,有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二人,掌供备禽兔及鱼、面、茶等物,预备祭祀应用器皿,并总办筵席及供应官员食物等事,
官名。北魏置。统兵、驻广州,管理当地少数民族事务。
王的母亲或正妻子封王妃,为正一品或从一品,次妻(妾)封王夫人。金朝章宗承安二年(公元1197年),改为王妃只封王夫人,次室封孺人。郡王母、妻封郡王夫人。见《金史·百官一》。
即“小遂伯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