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冶方丞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丞。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丞。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以替太子中舍人之职,员一人。咸亨元年(670)中舍人复旧,遂别自为官。员五人,掌侍从翊养,职比谏议大夫。正五品上。仪凤四年 (679)增为十人,以诸王之子任之。睿宗景
官名。掌府政之长官,多设于京城府及陪都府。唐朝玄宗开元元年(713)始置于京兆、河南、太原及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等府,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属京兆、河
官名。西晋武帝咸宁 (275—280) 中立国子学,置一员为长官,掌教授生徒儒学,主管国子学,参议礼制,隶太常。南朝宋国子学虽省置不常,而祭酒则常置。南齐高帝建元四年 (482) 置国学,置一员,位比
宋朝乡役名。掌督催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太宗淳化五年 (994) ,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神宗熙宁三年 (1070) 改为雇役。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南宋时,福建路仍置,轮差或招募。
厂库名。明置于北京宣武门。设掌厂太监一员,贴厂、佥书无定员。辖匠头六十人,小匠若干名。初与盔甲厂职掌略同。万历三十三年(1605)后,专掌铳炮、火药营造。天启六年(1626)五月尽毁于大爆炸。遂于西直
官署名。唐朝宰相“共议国政”之所,即中央政府最高议政决策机构。它直接对皇帝负责,承受皇帝旨意,提供决策,颁发诏令。唐初,为真宰相——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之所,非三省长官不得入。随后,以他官加“参知政事
官名。即钩盾令。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厉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掌烧变朱红以供丹漆绘饰之用,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真宗咸平(998—1003)末暂罢,大中祥符元年(1008)复置。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