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畜令丞
官名。汉置,属右扶风。《汉书·尹翁归传》记汉代“豪强有论罪,输掌畜官(师古曰:‘论罪,决罪也。扶风,畜牧所在,有苑师之属,故曰掌畜官也。’),使斫莝(师古曰:‘莝,斩刍’)。”右扶风的掌畜官掌畜养牲畜以供宗庙祭祀及京师地区的畜产所需。主官有掌畜令及丞,所属有畜官,《善斋吉金录》卷中有畜官印。
官名。汉置,属右扶风。《汉书·尹翁归传》记汉代“豪强有论罪,输掌畜官(师古曰:‘论罪,决罪也。扶风,畜牧所在,有苑师之属,故曰掌畜官也。’),使斫莝(师古曰:‘莝,斩刍’)。”右扶风的掌畜官掌畜养牲畜以供宗庙祭祀及京师地区的畜产所需。主官有掌畜令及丞,所属有畜官,《善斋吉金录》卷中有畜官印。
见“三旗庄头处”。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并序止俸给。
参见“别驾”。州上佐名。见“别驾”。
清代的地主武装,与保甲相辅而行,由各地士绅自行发起,征集壮丁,编制成团,用兵法训练,用以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
官制用语。宋朝选举制度之一。北宋前期,文臣京官至三师,武臣三班借职至节度使、通事舍人至横班,宗室率府副率至侍中,以及宦官,皆依一定秩序升迁,称为叙迁。
官名。南朝梁置,为八安将军之一,只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为重号将军; 大通三年(529)改定官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陈沿置,拟三品,比
官场用语。官员朝见皇帝的次序,亦称班序。唐朝以官同者先爵,爵同者先齿。致仕官居上; 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 则文散居职事下,武散次之,勋官又次之; 官同者,异姓为后; 亲王、嗣王任文武官者,从其班,官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罢。北齐时属左、右卫府,为侍卫朱华阁以外的禁卫武官。员一人,四品上。武官名。(1)南朝梁置,为加官、散
参见“三事”。泛指西周王畿内的统治官吏,即《尚书·酒诰》所说的内服官。
官名。北齐置,掌出入局。官名。北齐太仆寺所属有出入局丞,所掌未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