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立,掌核办度支、陆军等部丁漕盐官奏销案内议叙、议处等事。
即归第。汉朝、晋朝或称官员免官为就第。
官名合称。① 前凉张骏置。《晋书·张骏传》云张骏“赦其境内,置左、右、前、后四率官”。② 即“东宫四率”。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署。掌国舅乙室巳、拔里二帐事务。太宗天显十年 (935),合皇太后二帐为国舅司; 圣宗开泰三年 (1014),又并乙室巳、拔里二帐为一,与国舅别部为二国舅帐。统归大国舅司管辖。置太师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参知政事王安石、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讲求财计之利病,革除宿弊,更立新法,以开财利之源。三年,并归中书。官署名。宋置,掌制定和颁布新法。《宋史·职官
官名。元置,属工部,为受给库主官,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另有大使、副使等官。见《历代职官简释·受给库》。
官名。北齐置。参见“器作局”。
官署名。唐代武则天为了处置三品以上的犯官特设的司法机关。见《资治通鉴》唐长安元年“舍于三品院”注。
官署名。简称山东行院。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由山东统军司改置,掌管山东诸军。设行枢密院副使、判官等职。至元十年,改为淮西等路行枢密院。顺帝至正十八年(1358)复置山东行院,掌山东诸军征讨、屯田等
官名。南诏官,主工作,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等兼充。